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近日,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发挥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同作用,促进医保结算服务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
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22年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关于合理提高筹资标准。
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调整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增进民生保障福祉。 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月22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政策依据、对象及标准、身份认定、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缴费确认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一是政策依据。
1、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2、法律分析: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一)统一覆盖范围。
3、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2021年底前,实现全国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并适时调整更新。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
4、二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北京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大病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起,本市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将调整为30404元。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人群,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将降低50%。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年最后一天,北京市医保局连续发布四条医保惠民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医疗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为30404元;将757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用材料时,1000元以下的单项费用将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新冠治疗医保怎么报销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60%予以补助。
对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首先,新冠患者的住院治疗费用得到了全额保障。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这一政策确保了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而影响治疗。
新型肺炎疫情的治疗费用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该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来实施综合保障。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为应对疫情新形势,安徽、福建晋江等地明确新冠就诊医保报销比例,北京、陕西等地将新冠治疗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