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设备使用年限国家标准如下:实行有效可行的医疗设备更新制度,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措施。医疗设备更新年限,可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来确定。医疗设备的暂定更新年限:电子仪器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机械类医用电器为10年,放射性设备及其它耐用设备为15年,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
2、医疗设备使用年限统一规定,但报废是有硬性规定的。
3、具体如下:血液透析机:10年。手术器械:5到10年。心电图设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