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小学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元;免除初中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50元;免除高中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700元。减免幼儿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收费标准是180元/月。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发放了《课后服务告知书》,并与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家长签订了《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各县区发改委制定各地的收费标准,学校应按收费文件进行收费公示。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我市相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指出,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按照《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的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元/生.月。
此标准自今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比如成都政府:为提高我市教育服务水平,缓解家长接孩子难题,市发改局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前期调研和成本核算,制定我市中小学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2019〕4号)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的部分,按照家长自愿,合理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可收取不高于180元/生每月的课后服务费。服务范围及对象。
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每生每课时5元,每周不得超过10课时,每学期不超过18周,每学期交费不超过450元。
1、法律主观: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3、统一异地就医结算支付政策。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5、门诊、急诊费用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6、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百分之八十八,3000到5000元报百分之九十,5000到10000元报百分之九十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类药品按百分之八十,贵重药品按百分之七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百分之七十报销。
1、成都医保报销条件如下:参加了成都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入院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办理。
2、办理条件:单位参保:单位在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内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单位制参保。政策规定:《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3、成都低保住院报销比例 成都低保户,在 医疗保险 报销后,可再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帮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累计不超过4万元;低保边缘户,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帮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累计不超过2万元。
4、报销条件 本 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参保范围对象包括所有省级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单位缴费标准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人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季度缴纳。